我发现了黄色网站(如何快速投诉死备案域名)
如何快速投诉死备案域名,我发现了黄色网站?
高一要好好学习,不要想那些现在用不到的东西。你还小,举报不举报咱先不提。徒增烦恼。
关键是不要收到他的影响。现在学业为重。如果你是女孩子,有人蓄意给你发黄色网站,你要及时和家长沟通,遏制这种有性骚扰嫌疑的行为。如果是男孩子,不要过早的去想男女的问题,到了大学,都成年了,在谈恋爱也不迟。好好规划自己的未来。遇到问题和大人谈。要学会克制和保护自己。
另外,黄色网站,图片这种事情举报基本上没用。一般服务器在国外,使用分布式服务器,多域名跳跃式的传播。举报意义不大。
总之,好好学习,别关心和学业没关系的事情。更不要受到不良信息影响,做出危害周围同学或者惹人厌的事情来。影响自己的学业,人生。
最后,总结下,题主,不关你是男孩还是女孩,要分清主次,学业为重,枯燥也好,乏味也罢,他是你必须经历得阶段。黄色网站,恋爱,性,都不是你这个年龄的东西,等你到了年龄自然就会恋爱,娶妻,接触到这些东西。
性并不是恶的东西,恶的是没有正确的认识和曲解他的人。顺其自然,你成年后自然会接触到这些东西。
祝你学业有成。孩子
为什么我代刷网主域名被红了?
你好,你说有的人主域名红了2级进的去可能是人家域名是备案的或者说还没被举报才没红,建议你用防红跳转就可以解决了
公司名称的域名被注册了怎么办?
首先明确一点,域名在互联网上是唯一的,谁注册的归谁所有。
但是并不代表域名所有人可以用其他公司商标名相近的域名做与其该商标所有公司业务相似的网站,下面会具体讲到。
一般来说域名在其他人手中,都是可以通过money买回来的,只不过是钱多钱少的问题。一个不知名的域名可能很便宜就能买回来。
但是像问题中,一个全球知名汽车公司的域名的报价肯定不便宜,甚至说非常昂贵。但是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大胆去联系对方,然后给到对方满意的价格肯定能顺利拿回域名。
估计一个全球知名汽车公司的域名没个几千万是拿不下来的。我不认为一个商务部经理就能做这种采买决定,起码级别在高几个档的人才能做这种决定吧。
但是,还有一种办法可以搞回来这个域名,并且Free!那就是域名仲裁。
不过域名仲裁有个前提。我们假设这个汽车公司是大众公司。域名是dazhong com。如果域名所有人没有使用域名建站,或者建了一个跟大众公司没关系的网站,那我们只能通过联系对方购买域名来解决问题。
但是他要是用dazhong com做了一个关于大众汽车的网站,那他就危险了。因为他涉嫌伪冒网站等问题。大众公司就可以找域名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只要成功的话就可以不花一毛钱(仲裁费等不算)拿到这个域名。互联网上每天都发生着域名仲裁的故事,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在去搜搜。
关于域名保护,如果公司有钱就将主流后缀域名一起买买买吧,但是现在新顶级域名出来的太多了,感觉再用不了多久就破千了……如果小公司全买了肯定压力巨大、得不偿失,所以先将主流的搞定得了。
还有就是购买跟自己品牌相似的域名,比如google.com会将gooogle.com收入囊中。据说google保护起来的相似域名有上万个。还是那句话,假如有人要是用相似域名仿冒了你的官网,去仲裁吧~
身边就有朋友仿冒别人官网,域名被仲裁走的案例,深知仲裁的力量……
怎么举报网站平台?
主要包括以下流程:
1、复制要举报网站的域名;
2、登陆“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3、点击“我想报告”进入申报窗口。选择“注册用户”或“非注册用户报告”;
4、报告前仔细阅读相应条款的通知,确认是否要报网站非法或违法;
5、在阅读“受理通知书”的相应条款,点击同意进入报告窗口。可以在完成报表窗口表单后提交报告;
6、报告后可以查询结果在查询窗口。
域名的概念及法律特征有那些?
互联网自诞生以来,发展速度惊人,被称为第四媒体。随着它的加速发展,与之相关的网络知识产权问题日益增多,现有法律制度亦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域名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而逐步发展起来的网络新生事物。域名与商标的法律冲突也更为突出,有关域名是否能够构成一项新的权利、域名与商标冲突法律适用等问题,也是近些年来倍受关注的知识产权新问题。讨论与域名有关的知识产权,首先应该考虑电子商务的大背景。
“域名是指与因特网上数码地址相应的字母数字混合语符列”。就其本来的意义,域名只是人脑容易记忆的,标识某一台电脑或网站的网上电子地址,并没有任何法律授予的域名专用权,而且,迄今国际法和各国或地区的域内法都还没有明文规定过域名的法律性质。
随着互联网络的进一步普及,域名的商业价值会愈加突出。可以说,在因特网时代,没有域名与网站的厂商将难以开展一些必要的商务交往,甚至被市场淘汰。
因此,有必要在研究和发展电子商务的同时加强对域名可能涉及的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的研究,以便应对在发展和开展电子商务中可能引发的问题和纠纷,建立良好有序、健康文明的网络信息环境,促进电子商务的良性发展,真正通过实施电子商务手段来实现利益的增长和促进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进步。
电子商务中的域名因其商业价值而产生的法律问题,特别是与商标权等现有知识产权之间的冲突,已引起各国立法、行政和司法部门以及国际知识产权界和域名管理机构的高度重视。
随着信息网络的蓬勃发展,电子商务的进一步推行,网络法律问题,特别是有关知识产权、商标权、域名的法律地位等等问题,将会越来越突出。
域名可能成为一种全新的、专门类别的知识产权。鉴于信息与网络技术尚在飞速发展,二、三年前难以置信的事情,如今已成现实;人类需要更加便捷、经济的信息传输渠道,最近未来的因特网普及,可能会促使现行域名与IP网址体系发生新的变化,从而改变目前人们对域名的认识,因此,现在很难以传统的知识产权制度去规范域名。但是,这决不意味着今后域名不可能成为一种新的专门类别的知识产权。
基于发展电子商务的重要性,在我国建立与完善与域名有关的知识产权制度,势在必行。应根据我国已经加人的国际公约或条约,参照WIPO,IC ANN等组织、机构已有的政策建议,尽可能地防止或减少域名注册和使用与现有知识产权的冲突,同时注意保护域名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注册域名的相对稳定性,并充分顾及当代信息与网络技术发展趋势,避免有关制度可能产生的负作用。
我国人民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必须依据中国法律,而我国的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都没有关于域名的规定。商标法规定“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可能隐含着如今出现的恶意注册和使用域名而引起的损害。但域名的特征及其技术构成毕竟是完全不同于商标,因此,很难将传统的商标侵权所致损害及其计算方法套用到恶意注册和使用域名上,反不正当竞争法也难以引伸出恶意注册与使用域名的不正当手段。
在试用类似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的同时,应当考虑在修改商标法时,增列有关条款。
同时,为了保护域名注册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建议人民法院在认定恶意注册和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或商号时,应当从严掌握。并且,本文认为,被恶意和使用的注册商标应当是具有相当的知名度,使用该商标的产品和服务也应当有一定的市场力。